2026年2月6日央行联合八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号)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稳定币作为挂钩法定货币的虚拟货币类型,在流通中变相履行法定货币部分功能,事关货币主权与金融稳定,因此境内所有稳定币相关业务活动均被严格禁止。2025年11月28日央行牵头十三部委会议已先一步将稳定币界定为虚拟货币,与比特币等适用同一监管框架,彻底终结“稳定币是否属于虚拟货币”的争议。

监管红线清晰且全覆盖:境内发行、交易、兑换、中介服务、技术支持等全链路稳定币业务均属非法,境外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境内主体提供稳定币相关服务,境内主体参与或协助境外稳定币运营同样追责。特别明确未经相关部门依法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这一规定将人民币稳定币的发行管辖延伸至境外,从源头封堵人民币稳定币的合规空间。

私人稳定币与数字人民币存在核心差异:私人稳定币由私人机构发行,依托私人信用,无国家主权背书,也不受存款保险保障,存在储备不足、价格脱钩、平台风险等隐患,且易被用于洗钱、资本外逃等非法活动;数字人民币是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属于国家信用背书,具备法偿性,采用“央行-商业银行”双层运营模式,与人民币现钞1:1等价,全流程受监管,是境内唯一合法的法定数字货币形式。

市场常见的USDT、USDC等美元稳定币,在境内用于交易、兑换、支付均属违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交易可能面临资金损失、账户冻结等风险,且无法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监管部门多次强调,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参与稳定币相关活动,应选择合法合规的支付与金融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