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民币(e-CNY)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与纸钞、硬币等价,具有完全的法偿性,由国家信用背书,是境内唯一合法的法定数字货币。其官方定义明确了四大核心属性:一是由央行发行,采用“央行—指定运营机构—公众”的双层运营体系,六大国有银行及部分互联网银行参与兑换;二是定位为M0(流通中现金)替代,不计付利息,主要用于日常零售支付,不取代银行存款;三是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可实现双离线支付,在无网络场景下仍能完成交易;四是遵循“可控匿名”原则,小额交易可保护隐私,大额交易依法可溯,兼顾隐私保护与反洗钱监管。与支付宝、微信支付不同,数字人民币本身是“法定货币”,而后者是基于银行存款的支付工具,前者属于央行直接负债,后者属于商业银行负债。

与数字人民币相对的,是境内被严格禁止的各类“代币”形态。首先是虚拟货币,包括比特币、以太坊、泰达币等,42号文明确其不具有法偿性,不能作为货币流通,境内所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兑换中介、定价服务等均属非法活动,将被依法取缔。其次是ICO、IFO、IEO等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交易所、场外交易(OTC)、代投、代挖矿等相关业务,均被纳入严禁范围。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也被首次明确监管,境内任何主体开展将房产、股权、债权等资产转化为代币发行、交易的活动,均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等,除非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否则一律禁止。值得注意的是,未经批准,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这是为了严守货币主权红线。

币圈用户需重点区分三类易混淆概念:一是数字人民币与虚拟货币,前者有国家信用背书、价值稳定、受央行监管,后者去中心化、价格波动大、无监管保护,二者性质完全不同;二是数字人民币与稳定币,前者是法定货币数字化形态,后者是私人部门发行的加密资产,前者风险极低,后者存在信用、操作等多重风险;三是合法代币与非法代币,境内仅数字人民币为合法法定数字货币,游戏币、平台积分仅能在封闭生态内使用,不得对外交易、变现或募资,否则即属违法。
